劳动仲裁单位不赔付,单位不给上社保如何劳动仲裁
工伤后单位不愿意提供赔偿。工伤后单位不愿意提供赔偿,你应该如何处理呢?当你遭受工伤后,单位不愿意提供赔偿,今天就给大家提供一些解决问题的方法,第一步,你要在1年以内向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即使你手里没有劳动合同,也要留下自己申请的记录。如果你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不明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确定,即使你与单位打官司打了一年,也不影响你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
你可以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工伤分为1-10级,具体的伤残等级要看鉴定结果。第三步,去社保部门进行工伤待遇核准。在核准表中,社保局会明确各项赔偿的费用标准。第四步,是与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单位给你缴纳了工伤保险,你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去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工伤待遇。停工留新工资和离职后的一次性就业补资金,都应由单位来支付。
1、劳动仲裁后不赔偿法律主观:劳动仲裁后,对方不执行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对用人单位的公司账户或者公司的财产进行一定的查封和拍卖,如果用人单位的老板故意转移财产的,法院可以视情节的严重进行拘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2、工伤劳动仲裁后单位不配合赔偿法律分析:劳动仲裁不执行的后果,由法院强制执行。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员工与单位就劳动争议经劳动仲裁委裁决后,双方都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单位不履行裁决义务,员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除非注明,文章均由 法律 整理发布,欢迎转载。